1、以上费用不包含签证费、燃油附加费、两地机场税。
2、团体机票指定日期来回,不可更改日期及不可延期停留,不接受改名。
3、客人不得随意离团,否则将收取RMB500/人离团费用,客人在巴厘岛当地签署《离团协议书》以及地接社开据收款凭证。离团期间出现人身安全、财产损失,责任客人自理。
4、以上行程景点顺序可由当地导游安排调整,但不减少或变更;行程中包含的项目(例如餐、景点、车等等),如果自动放弃,不退还费用。
5、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,贵司请安排该客人拼房,本公司将于出发前两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,如未能拼房者,可选择与同行亲友共享双人房并加床(加床者按占半房收费,即三人一房);如客人不愿意与同行亲友共享三人房,就需支付单人房附加费,享用单人房间。
6、随团旅客需另行支付领队、当地导游小费:巴厘岛4晚团体每位280元人民币,巴厘岛3晚团体每位240元人民币。小费客人需在按照协议支付导游。如因地接质量等原因客人不付或少付小费,需凭书面意见为据(在当地填写)。
7、16人以下不成团系列不安排全程陪同领队,按照FIT自由行性质出团,上海安排送团人送关,巴厘岛当地优秀中文导游境外全程陪同。
8、请客人注意,在境外将护照、机票交予领队统一保管或者自行锁在酒店保险箱内,请勿随身携带。
9、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行程、航班时间变更,请客人协助签字确认。
10、非中国籍护照客人,请自备返程签证以及相关一切证件,如因证件或返程签证问题无法出、入境,责任由客人自负。
11、请于定位确认后2天内支付定金每位人民币2000元/人,方可确定留位;另外,请于出发前至少七个工作日支付全款,否则本公司有权取消其定位,已付之定金恕不退还。国庆、春节长假请代理配合支付留位定金人民币4000元/人。
12、机位确定后,若于出发前十四天取消者,则扣除定金每位人民币2000元;出发前十四天至出发当日取消者,扣除100%全数团费。